队伍教育整顿(九十一)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四川津海素盾实业有限公司资产评定估计机构询价比选公告

 2024-01-01     hth登录入口

  四川津海素盾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津海公司”)向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达州中院”)申请对公司做破产清算,达州中院于2020年9月7日立案受理,在请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后于2020年10月9日作出(2020)川17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由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下称“达川法院”)审理。达川法院于2021年2月1日作出(2021)川1703破1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达州规一清算服务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管理人根据破产清算工作的需要,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决定聘请专业机构对津海公司资产进行评估:

  四川津海素盾实业有限公司设立时间为2009年07月21日,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地达州市达川区百节镇交通村一社,法定代表人蒋行文。企业注册资本为5000万整,出资人分别为蒋行文出资3500万元,占股70%;吕小丽出资1500万元,占股30%。企业营业范围加工、销售:精制茶,茶饮料,饲料,食品,酒;种植、收购、销售:茶及其他饮料作物;批发、零售、利用互联网销售:预包装食品;日用品,百货;养殖、繁殖、销售:鱼,虾;广告设计、策划、制作;企业项目策划,企业信息咨询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会计服务;打字、复印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津海公司资产有:土地使用权(尚且还没有取得产权证书)、房屋、机器设备、股权等。详见附件一资产清单。

  1、资产评估费报价不得高于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2]827号《通知》发布的《四川省法定资产评估收费标准》。中标价即包干价,除中标报价外,委托人不再支付别的任何费用。

  根据已经通过的《津海公司财产处置变价方案》,评估机构以询价比选的方式选取评估机构。资产评定估计费不高于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发布《四川省资产评定估计收费标准》的通知,即川发改价格[2012]827号文中的标准。报价最低者为中选机构。

  1、评估机构应当入选《四川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且符合报名条件。

  2、资产评定估计费报价不高于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发布《四川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即川发改价格[2012]827号文中的标准。中选机构为报价最低者。报价为包干价。

  3、采取密封报价,除报价函以外,还须附上评估机构资质证明,拟派评估人员资质证明,入围法院名册的证明,密封件外注明:四川津海素盾实业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价函。

  4、鉴定费用支付方式:津海公司财产处置变现后10日内支付,评估机构需开具相应数额的正规发票。

  6、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达川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工作中心,电话,地址: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文兴街123号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

  2021年6月16日上午10时在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311室,由债权人会议主席、破产管理人、达川区人民法院共同参与开标。在所有报价机构中,在拥有相对应资质的机构中选取报价最低者,若具有鉴资质的报价机构报价最低者有数位,则通过现场抽签的方式选取,确定机构后,由人民法院出具委托函,再与管理人签订相应的合同,约定权利义务。

  根据管理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息,津海公司持有四川东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49%的股权。管理人随即联系了津海公司负责人了解该公司的情况,据了解四川东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与津海公司住所地是同一个地方,注册资本1000万元,成立的目的是为津海公司打开销售渠道,但是企业成立以来就从未经营。津海公司也未对该公司完成注册资本缴纳义务。

  原标题:《队伍教育整顿(九十一)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四川津海素盾实业有限公司资产评定估计机构询价比选公告》